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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四川消委组织消费纠纷调解十大典型案例之③

车位信息不明确 产权问题惹争议

来源:中工网
2021-03-28 14:25

  2020年12月8日,攀枝花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攀西科技城分会(以下简称攀西科技城分会)接到两位消费者投诉,称在某房地产开发商(以下简称经营者)购买车位时,经营者事先没有明确告知所购车位为人防车位,却在选号结束并缴纳订金后才告知消费者要支付与普通车位相同的价格,且该车位属于人防车位不能办理产权。消费者要求重新选择车位或者退款,均遭到经营者拒绝,遂投诉到攀西科技城分会请求维权。

  经核实发现,经营者开发的项目共有838个车位,其中有86个为人防车位。经营者将车位交由某置业公司(以下简称销售公司)进行售卖,在售卖车位的过程中,未对人防车位进行明示,导致共有10位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了意向协议购买了人防车位,并缴纳了订金5000元。该10位消费者购买的11个人防车位总价款共计66万余元。

  消委分会认为:销售公司未将车位产权性质这一重要事实告知消费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经调解,2020年12月13日,经营者和销售公司为10位消费者更换了有产权的车位,并给予了每人2000元车位优惠金作为补偿。案例点评:

  北京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黄少扉律师: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案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一款“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之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情权,经营者应当准确、完整、有效地告知消费者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消费者基于此才能做出真实的意思表示。经营者未以显著的方式明确告知车位属于人防车位,且该车位不能办理产权,造成消费者的误认。不能办理产权将影响消费者的重大权益,经营者的行为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财产权。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消费者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经营者返还订金。(据《四川工人日报》报道 四川工人日报记者向晓文)

责任编辑:尹文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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