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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交了8.8万元定金买家具 商家却失联了

遇到这种糟心经历,怎么办?

来源:西安晚报
2021-04-17 11:47

  原标题:顾客交了8.8万元定金买家具 商家却失联了(引题)

  遇到这种糟心经历,怎么办?(主题)

  记者  姚瑞丹

  “交了8.8万元的订货款,商家只在年初送来了一点家装材料。现在,商家直接从商场撤店失联了。”近日,西安市民刘女士向记者讲述了她糟心的消费经历。“家具是给儿子装修婚房用的,如今九个多月过去了,家具没装好,儿子的婚期一拖再拖。”刘女士气愤地说。

  约定去年9月初交货安装

  商家却撤柜失联

  去年7月4日,刘女士在位于辛家庙附近红星美凯龙家居生活广场的“拉格格高端全屋定制”店面,定制了全套的衣柜、鞋柜、橱柜等,总价11万元。双方签订合同后,刘女士支付8.8万元作为定金,并约定商家在9月5日前送货。可截至目前,九个多月过去了,预定的家具只送来了部分柜体,没有进行安装。

  “这商家真的太不像话了,去年合同到期后,我一遍遍联系,他们找各种理由推脱,后来干脆不接我电话了,发微信也不回,现在彻底联系不上他们。”根据刘女士提供的购物合同,记者拨打供货方电话,但号码是空号。刘女士说,去年9月,到了合同约定时间,看到商家还没有送货,她便联系他们。店老板借口说老家有事,不在西安。刘女士想着谁家还没有个急事,对延期交货表示理解。没想到,商家一拖再拖,直至联系不上。

  无可奈何的刘女士来到红星美凯龙商场,这才发现商家已经从商场撤柜,刘女士便来到商场客服中心寻求帮助。几经周折,商场与商家取得联系。后经协商,今年1月17日,商家和刘女士签了一份承诺书。商家承诺,2月7日之前安装完成刘女士家中除电视柜以外的所有柜体,剩余柜门在3月20日前送货完毕,但如今看来承诺书已是废纸一张。

  自3月份以来,刘女士多次来到红星美凯龙商场客服中心,希望能够解决问题。刘女士认为,当初自己出于信赖,将8.8万元的货款支付给了红星美凯龙商场,现在商家跑路,红星美凯龙商场作为收款方有责任将钱退还。

  顾客把钱交给商场

  商场存在连带责任

  4月13日,记者陪同刘女士来到红星美凯龙商场。客户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黄女士告诉记者,商家去年8月31日就已经撤店。商场在收到刘女士的投诉之后,积极跟进,多次联系商家。黄女士还向记者出示了4月8日以来,自己一直不间断联系商家的微信记录,但也联系不上。

  针对刘女士提出的退还货款的问题,黄女士说:“顾客把钱交给了商场,现在出了问题,我们肯定是有连带责任的,但是商场在收到顾客货款后,一周内便将钱支付给了商家,用于货物采购,现在顾客的钱并不在商场这里。”

  在刘女士来到商场客服中心进行协商的过程中,黄女士也多次拨打商家电话,最终取得联系。电话中,商家表示愿意给刘女士继续完成安装,或者将8.8万货款分批次退还。针对商家提出的解决方案,刘女士拒绝采纳,提出让商家一次性将8.8万的货款及合同规定的违约金赔付给自己。针对刘女士提出的要求,商家表示会咨询律师,4月14日给回复。但是截至4月14日18时,刘女士多次联系红星美凯龙商场后,商场表示暂未收到商家回复。

  消费者有权向商场

  主张退还货款及违约责任

  上海申浩(西安)律师事务所岳明珠律师分析认为,本案中的柜台经营者违反供货协议约定,未按时完成交付及安装义务,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应当依法向消费者退还已付货款并赔偿损失、承担违约责任。

  岳明珠律师还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消费者在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另外,本案中红星美凯龙商场亦在供货协议中以一方当事人身份盖章确认,消费者按照商场交易要求,将货款交付给了红星美凯龙商场。因此,刘女士亦有权向红星美凯龙商场主张退还货款及违约责任。

责任编辑:刘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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