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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赠与的房是我一个人的吗?

来源:中工网
2021-04-25 15:27

  张律师:

  在我婚前,因爷爷家动迁,我与父母一起分到一套64平方米的公租房,后将该房屋“公转私”,产权人为父母和我。2015年我与外地小伙结婚,2016年父病重,父母遂将该房屋更改户名给了我,并言明仅给我一人与他人无涉。2020年初,我生育一个男婴,之后双方争吵不断。我老公要求离婚,分割父母赠与我的房屋。父母给我的这套房屋是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吗?一旦分割我父母就没地方住了。

  真真

  真真:

  你未讲清该房是你出资购买还是你父母出资购买的情况,由于情况的不同,故相应比照的法律也不同。

  如是你父母出资的,那么应当比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如果该房屋系有你出资的,又分为两种情况。一种你们的家庭经济是“AA制”的,那么该房产仍属于你个人的;另一种如你们的家庭经济不是“AA制”,那么该房产是共同财产。再根据你所陈述的“父母遂将该房屋更改户名给了我”,如是买卖的,你要出资的,根据《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如是赠与的,该房屋应当认定为你一个人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关于你父母的居住问题,你完全可以依照《民法典》关于“居住权”的规定,与你父母协商后一起至房地产交易所去进行“居住权”登记,允许你父母拥有永久居住的权利。

文 张建伟

  (据《劳动报》报道)(案例有删增,请勿对号入座,一家之言,仅供参阅。)

责任编辑:尹文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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