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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职工互助保障项目为灵活就业人员和退休职工送上“第二医保”

来源:工人日报客户端
2021-05-28 13:15

  上海职工互助保障项目为灵活就业人员和退休职工送上“第二医保”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钱培坚  

  记者5月27日从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获悉,上海职工互助保障项目2020社区参保(2021修订版)和退休职工住院保障计划(2021修订版)6月社区集中参保将于6月1日启动,为该市广大灵活就业人员和退休职工送上精心设计的“第二医保”。

  据介绍,上海职工互助保障项目2020社区参保(2021修订版)的对象是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包括从事有合法经济收入的自雇人员、无雇工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由“社区住院基本保障”“社区特种重病基本保障”和“社区意外伤害基本保障”三种保障组成。灵活就业人员在参保时,三种保障可选择其中一种参保,也可以同时参保。份数为1份。其中,住院基本保障的保障费为每年120元/人,保障金累计最高给付额为110000元;特种重病基本保障的保障费为每年55元/人,最高保障金20000元;意外伤害基本保障的保障费每年为15元/人,保障金累计最高给付额为30000元。

  “上海市退休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是该市一项补充医疗保障项目,通过“无病我助人,有病人帮我”的互助互济机制,帮助参保的退休人员减轻医疗费用负担。目前,该市逾410万名退休人员参加了该计划,其中,社区参保人数达到110万。

  该计划参保对象为:享受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无单位组织的本市退休人员。保障范围包含住院治疗、按住院标准结算医疗费用的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治疗、门诊大病治疗、家庭病床治疗。出现上述四种情况,对统筹基金(或附加基金)支付范围内属于个人自负的医疗费用,按50%-70%的比例报销保障金。每一保障年度个人累计最高可获得保障金10万元。

  保障金给付方式方面,补充医疗保障金直接汇入被保障人本市开户的养老金银行账户,但以下四种情况除外:养老金通过黄山信用社、邮政汇款发放;外地零星医疗费收据;家庭病床的医疗费收据;医保减负的医疗费收据和精神病的医疗费收据。上述四种非直接给付的情况,被保障人需到本会的服务点(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补充医疗保险金的给付申请。

责任编辑:尹文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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