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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检察机关开展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监督活动

依法保障农民工不再“忧酬”

来源:法治日报
2021-06-11 10:39

  原标题:新疆检察机关开展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监督活动(引题)

  依法保障农民工不再“忧酬”(主题)

  法治日报记者 潘从武 通讯员 王晨

  近日,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院举行公开听证会,帮助多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这是新疆各级检察机关助力农民工讨薪维权的一个缩影。

  2020年5月1日,我国第一部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的专门性法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正式实施。

  一年多来,新疆检察机关将农民工的“忧酬”挂在心上,集中开展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监督活动,各级检察机关综合运用行政检察监督、民事支持起诉、检察建议等多种方式,依法保障农民工群体的合法权益,切实做好检察环节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工作。

  化解争议治欠薪

  在和田地区,检察官背着氧气瓶翻越达坂为农民工讨薪的故事被传为佳话。

  2020年,某公司在皮山县赛图拉镇承建某项目,该项目地处高原,用工难、成本高,项目完工后,该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其中部分农民工滞留高原讨薪。11月下旬,皮山县人民检察院收到皮山县人民政府移交的欠薪问题线索,立即介入调查。该院与皮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接,第一时间将情况上报至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和田分院。

  12月1日,和田地区两级检察机关8名检察干警携带氧气瓶,翻越3座最高海拔5000余米的达坂,驱车700余公里赶到赛图拉镇,召集农民工代表、项目负责方、用工企业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召开现场协调会。

  在检察官和当地政府工作人员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用工方于12月底之前付清拖欠的工资。此后,和田地区两级检察机关持续跟踪农民工工资兑现情况。截至目前,用工方已向农民工支付大部分劳动报酬,剩余款项根据约定将陆续支付。

  根治欠薪顽疾,让劳动者劳有所得,检察机关从未缺席。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于2020年6月1日至2021年3月1日开展关于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监督行动,共办理农民工讨薪案件400余件,为根治欠薪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2020年12月,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检察院通过抖音平台“接单”,受理石某等农民工反映的讨薪诉求,并邀请相关部门代表参与公开听证会,最终督促工程发包方将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全部支付到位。

  该院将公开听证会现场情况通过短视频的方式在抖音平台播放,获得上千条正能量评论、点赞。通过此次有效宣传,该院在此后半个月内又接到7起农民工欠薪问题线索,并促成当地建筑施工领域全面开展自查活动。

  检察建议促治理

  除了通过联合化解、公开听证等方式助农民工讨薪外,各级检察机关还在行政监督中,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加强监管,从源头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成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成功实践。

  2020年4月,吉木萨尔县某项目承包人陈某与多名农民工达成口头协议,约定工程完工即结清工资。但工程完工后,农民工迟迟未拿到工资,于是向相关部门求助。

  吉木萨尔县庆阳湖乡人民政府邀请吉木萨尔县人民检察院参与该案的化解。检察官了解案情后,就《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拒不支付劳动报酬面临的风险向陈某释法说理,陈某表示将筹措资金支付所欠工资。随后,吉木萨尔县检察院开启跟踪监督模式,陈某最终于2020年9月21日将农民工工资全部付清。

  同时,吉木萨尔县检察院还针对该案中农民工工资支付得不到保障的问题,向庆阳湖乡人民政府发出检察建议书,要求其提高对农民工讨薪问题的重视度,严格核实工程发包方、承包方资质,确保农民工及时获得劳动报酬。

  农民工工资被拖欠一直是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不仅关系到广大农民工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社会大局的稳定。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关注行业监管漏洞,有效推进农民工欠薪问题依法稳妥解决。

  2018年,某建设公司组织10余名农民工进场施工,工程完工后,该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18.5万元。农民工于2018年11月向奇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该局要求某建设公司尽快支付,但一直无果。

  2020年底,奇台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奇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双方当事人召开协调会,化解矛盾纠纷。经过多方调解,某建设公司现场向农民工支付了10万元工资,承诺剩余款项随后分期支付。

  受理此案时,奇台县检察院发现奇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及时立案调查,也没有针对某建设公司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问题要求其限期整改或作出相应行政处罚决定。为此,奇台县检察院向奇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检察建议书,要求其加强对用工单位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工资保证金存储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完善工资支付监控机制;加强与检察、法院、公安、工会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提升联动执法合力。

  据悉,在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监督行动中,新疆全区检察机关共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191份。

  支持起诉助维权

  “太感谢了!拖欠了1年多的工资终于拿到手了……”领到工资的陈某激动地说。

  2019年9月,陈某等农民工在沙湾县某酒店打工。直到2020年4月,某酒店拖欠陈某等人20万余元工资未支付,陈某等人前往沙湾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经该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督促,某酒店出具支付工资承诺书,承诺2020年9月底前完成支付,但酒店再次违约。于是,陈某等人来到沙湾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追索劳动报酬。

  检察官受理该案后立刻展开调查,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涉及农民工合法权益,符合支持起诉条件。同时,检察官又了解到,酒店在经营中存在实际困难,于是会同沙湾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耐心听取某酒店负责人意见,向其讲明国家相关政策和不履行支付工资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做好矛盾化解工作。

  最终,某酒店负责人承诺一个月内付清拖欠工资,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在助力农民工维权的过程中,检察机关把依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促进民营企业守法经营有机结合,通过诉前和解等方式促进案件快速办结。对于拒不配合的企业或项目负责人,检察机关可支持受侵害农民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今年1月至5月,新疆全区检察机关民事部门支持农民工起诉案件共700余件。

  2019年7月,阿克苏市某建筑装饰公司与劳务分包人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约定工程完工后支付伍某等农民工90万余元工资。工程完工后,该公司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支付工资,伍某等人讨薪无门,欲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又没有足够的证据。

  2020年12月,伍某等人来到阿克苏市检察院求助。检察官协调相关部门多次对双方进行调解,但某建筑装饰公司始终拒不配合。针对此情况,检察官协助伍某等人调取收集证据,经审查后,向阿克苏市法院送达了支持起诉书,要求某建筑装饰公司依法支付伍某等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

  今年3月,阿克苏市人民检察院帮助伍某等农民工调取收集欠薪证据,支持其向阿克苏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对于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案件,如法院判决并强制执行后,仍不履行支付义务者,法院可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公司征信和个人信用将会受到严重影响。”阿克苏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孙继刚表示。 

责任编辑:姚怡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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