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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合同,门禁卡也是间接证据

来源:中工网
2021-06-14 08:12

  签订劳动合同,是劳资双方确定劳动关系的必经程序。对于合法权益受侵害的劳动者来说,劳动合同是证明劳动关系、维护权益的一张“王牌”,反之,如果没有签订过劳动合同,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要取证,也并非易事。静安区总工会日前接待的一起集体欠薪法律援助案件,就经历了一波三折的“取证”过程。

  事情要从2020年9月讲起。9月的一天,某企业10名员工集体向静安区总工会申请法律援助,打算申请仲裁,向企业讨回2020年5月至8月的欠薪。“这是一家从事短视频制作等业务的企业,接手这个案子时,我们并不乐观,虽然欠薪事实很明了,但由于被欠薪员工大部分与企业没有签过劳动合同,很难证明双方劳动关系,要讨回这笔欠薪,难度就变大了。”

  该案件的援助律师郭君告诉记者,当时调查下来,发现这家企业管理十分混乱,不仅不与部分员工签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而且工资发放非常随意,“企业发放工资,不是定时打入劳动者银行卡内,而是由企业管理者不定时通过微信转账给劳动者,有时转1000元,有时转2000元。”能证明劳动者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直接证据几乎没有,援助律师只能通过间接搜集证据,来一步步证明劳动关系。

  “我们发现,尽管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保留了公司发放的门禁卡,用这张门禁卡乘坐电梯的话,只能到该公司所在的楼层。”于是,援助律师专门跟随劳动者前往公司所在地,拍摄了刷门禁卡上电梯、进入企业的全过程,作为证明劳动者是该公司员工的间接证据之一。与此同时,援助律师发动大家寻找细节,“有的人拿出为企业购买商品时开具的发票,抬头是该企业名称。”间接证据虽然积累了不少,但仍然不能充分证明劳动关系。转机,出现在仲裁开庭时。

  “当天仲裁开庭时,大家发现,企业分管业务的负责人也到庭了。这位负责人的出场,让我们信心大增。”援助律师郭君回忆道,申请仲裁的劳动者称,这位负责人与多位劳动者均有微信聊天记录,劳动者拿出手机,这些聊天记录中包括工作方面的沟通、业务安排等,直接证明了劳动者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一系列的证据,充分证明了劳动者与该企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仲裁庭上,企业负责人也不得不承认这一事实。最终,静安区劳动和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劳动者拖欠工资十余万元。这件原本没有胜算的案子,在静安区总工会和法律援助律师的共同努力下,终于为劳动者讨回了公道。(据《劳动报》报道 王枫/文)

责任编辑:蔺凯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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