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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拿到执行款

来源:检察日报
2021-06-30 08:16

  原标题:终于拿到执行款

  “多亏了检察院监督,我终于拿到了这笔执行款。”近日,王某专程来到河南省西华县检察院,对办案检察官表示感谢。

  今年4月24日,西华县某办事处某社区的村干部冯某和本村村民王某来到西华县检察院,反映村民冯某某于2019年12月非法占有王某的土地征收补偿款7.1万元而拒不退还,某社区将其起诉到法院后,法院判令冯某某返还被其非法占有的土地补偿款。冯某某不服,提起上诉,周口市中级法院于2020年12月28日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终审判决生效后,王某觉得心里的一块石头总算落了地。可是,没想到的是,经多次催要,冯某某仍拒不退还被其非法占有的补偿款。今年1月5日,某社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用尽执行措施未查到冯某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鉴于此案情节严重,于4月14日对冯某某办理了司法拘留手续,但由于种种原因,司法拘留措施并未实际得到执行。

  西华县检察院受理监督申请后,该院检察长马灵钧对此案高度重视,当即批示由第四检察部办理。经调查,申请人王某与被申请人冯某某住同村,由于王某无单独土地粮食补贴账户,所以某社区将王某的土地补偿款转至冯某某账户,再由冯某某转交王某。但由于冯某某因土地征收与社区有争议,便以此为理由拒不将此款退还给王某,且冯某某已将此款从银行取出并转移,又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因此,法院欲对此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办案检察官胡长安调阅了法院的执行卷宗,并认真听取了申请人的意见,认为法院并未穷尽执行措施。经了解,被执行人冯某某曾因此事非法拘禁他人,该院遂于今年5月6日在向法院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的同时,督促公安机关针对冯某某非法拘禁他人一事,先对其作治安拘留,再由法院对其依法执行司法拘留,用尽执行措施。

  与此同时,办案检察官又找到冯某某的儿子,与其进行充分沟通交流,释法说理、讲明利害,并到社区进行实地走访,听取部分村民代表的意见。

  经过近20天的努力,在被执行人冯某某拘留期满时,其家属主动将7.1万元执行款退还到法院,当事人双方也顺利达成了执行和解。(刘立新 屈琳琳)

责任编辑:尹文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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