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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单扫码领“奖” 是真的吗?

来源:安徽日报
2022-01-28 14:53

  原标题:快递单扫码领“奖” 是真的吗?

  安徽日报记者 彭园园

  快递单广告扫码有福利?——广告文字涉及抽奖,二维码扫进去却是其他App、理财产品的推广

  “扫一扫,有机会领100元红包”“先别拆!抽华为手机”“5.98元现金红包扫码抽取”……你在网购收到的快递包裹上看到过这类广告吗?这些充满诱惑的二维码,通常位于收派件信息面单的底部,但这些广告真的有免费福利吗?

  “经常能在快递包裹上看到这些广告,五花八门,而且是印刷上去的,我一开始还以为是快递公司的活动呢!”合肥市民李湘湘平时喜欢网购,曾经扫过快递包裹上的二维码,“微信扫码后,页面跳转出了一个抽奖大转盘,页面显示我抽中了0元的500G流量卡,但紧接着又让我填手机号码、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我觉得不对劲,就退了出来。”

  这种情况并非个例。省消保委于2021年11月11日至12月25日收集了1111份快递单样本进行测试、统计和分析,结果发现,其中有674个样本中含有二维码小广告,占比高达60.67%。调查结果意味着,每10个样本中至少有6个人收到的包裹面单上有广告。省消保委关于快递单广告真实性的消费者调查中,近半数消费者表示快递单上的广告存在虚假宣传行为,广告文字涉及抽奖,扫进去却是其他App、理财产品的推广。

  省消保委调查小组对674个有广告的快递单样本扫码测试中发现,出现最多的广告是拼多多的“天天领现金 打款秒到账”活动,占比39.32%。此类领现金的流程是用户需要不断邀请好友助力,获取抽奖机会,然后通过抽取金币、幸运值等一系列东西不断地积累、兑换,环环相扣,以达到凑足提现金额的目的。调查小组成员测试邀请近20位好友助力,最终没能提现,但好友都下载了App,相当于“免费”为活动进行了二次推广。

  据了解,省消保委此次抽样调查的1111份样本分别来自申通快递、圆通速递、中通快递、百世快递、韵达快递、顺丰速运、中国邮政速递、极兔速递等快递公司。样本中半数以上的快递公司发出的包裹快递单上都有这类广告,其中广告比例最高的是百世快递,八成以上的快递单都有广告,其次是极兔速递、韵达快递、圆通速递、申通快递,七成以上快递单有广告。

  二维码广告到底来自哪儿?——快递公司、购物平台和快递驿站三方互相推诿

  这些快递包裹上的小广告从何而来?1月19日晚,记者来到了位于合肥市蜀山区芙蓉社区的2家快递驿站。走访发现,不仅快递包裹的电子单页上印有小广告,两家驿站自己贴上去的取件码标签上也印有类似小广告。经询问,两家驿站的工作人员均表示,取件码标签是打单软件自动生成的,自己并不清楚。

  随后,记者又采访了几家电商企业。一家企业负责人刘先生表示:“如果我想打广告,也只会打自家产品的广告。”另一家企业负责人张先生透露,广告是电商平台的发货打印系统自带的,这种广告是后台设置好的,商家控制不了内容。

  “对快递单广告来源调查的过程中,快递公司、购物平台和快递驿站三方间互相推诿。”省消保委公共事务部主任张路明透露,电商平台认为广告来自快递公司;快递公司反映初始快递单是空白的,没有任何广告,快递单中的广告是在卖家打印环节产生,所以问题在电商平台或卖家,与他们无关;快递驿站方面表示上门取件包裹上是没有广告的,电商平台卖家发出的包裹,都是卖家与快递公司直接合作的;驿站工作人员及快递小哥反映存在广告的快递单是从各电商平台流出的,他们打印的快递单中不含广告。

  根据省消保委的调查小组实地调查,快递单广告是在商家使用各平台的软件打印快递单的过程中产生的。调查发现,在样本较多的快递单中,除了极兔、顺丰快递单之外,调查人员在申通、中通、圆通、百世、韵达、中国邮政的快递单上都看到过“本包裹由菜鸟提供智慧技术支持”或“菜鸟携手快递公司”字样。省消保委有关人士指出:“快递单广告印制的位置是在快递公司提供的快递单‘广告位’,这些广告又怎么会出现在印有快递公司标志的快递单上?”

  快递单上印广告合法吗?——法律上尚无明确禁令,但构成商业信息骚扰

  据相关统计,2021年,我省快递业务量累计达到31.27亿件。物流网络越织越密,触及人群越来越广,此类广告的潜在隐患显而易见。

  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些消费者,大多数人都表示反感此类小广告。六安市民刘睿说:“如果只是正常的小广告还能容忍,但扫码免费领手机之类的广告,对我们年轻人来说,可能一看就是假的,但对一些老年人来说,就很容易上当受骗!”

  虽然,目前快递面单上印广告在法律上没有禁止性规定,但根据《广告法》规定,快递面单上发布的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对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行政处罚,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快递公司也会承担连带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快递单广告是一种点对点投递给消费者的商业性信息,在没有经过消费者同意下,在快递包裹上张贴广告,以派发福利的欺骗方式诱导消费者点击、打开、接受广告内容,很大程度上违背了消费者意愿,侵犯了消费者的商业信息发送知情权和同意权,已构成商业信息骚扰。

  “这类广告扫描后往往会跳转到第三平台进行消费,一旦发生纠纷或信息泄露,消费者的权益如何保证?不管广告发布方是谁,未经消费者同意,都不应该在给消费者的包裹上推送广告。快递公司有义务、有责任在为消费者提供包裹运输服务过程中加强管理,未经消费者同意不得推送广告。”张路明说,快递单广告发布者应停止以所谓的福利为噱头快递公司也有义务和责任对自己“阵地”上的内容进行审核,确保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省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快递单广告中的“免费抽……”“待领取……”“1元抽……”等福利并不能确保真实性和安全性,消费者在看到广告后请谨慎处理,不要轻易扫码。

责任编辑:刘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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