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上海调整失业保险金和工伤保险相关待遇标准 - 权益 - 中工网

中工娱乐

7月1日起,上海调整失业保险金和工伤保险相关待遇标准

来源:中工网
2022-06-26 08:35

  中工网讯 据劳动报消息,6月24日,记者从上海市人社局了解到,上海市将从7月1日起调整失业保险金和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上海市自2022年7月1日起,对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进行调整,具体为:第1-12个月支付标准为2055元/月;第13-24个月支付标准为1644元/月;延长领取支付标准为1420元/月。

  上海市自2022年1月1日开始,对2021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致残或因工死亡人员的工伤保险三项待遇标准进行调整。

  2021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且致残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在2021年享受的标准基础上调整,其中:致残一级增加532元/月,致残二级增加489元/月,致残三级增加462元/月,致残四级增加426元/月。调整后的伤残津贴最低标准为:致残一级8824元/月,致残二级8226元/月,致残三级7730元/月,致残四级7230元/月。

  2021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且经确认生活不能自理工伤人员的生活护理费在2021年享受的标准基础上调整,其中: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工伤人员增加529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工伤人员增加423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工伤人员增加317元/月。调整后的生活护理费标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5698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4559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419元/月。

  2021年12月31日前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的抚恤金在2021年享受的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08元。(劳动报首席记者 罗菁)

责任编辑:尹文卓

媒体矩阵


  • 中工网客户端

  • 中工网微信号

  • 中工网微博号

  • 中工网抖音号

中工网客户端

亿万职工的网上家园

马上体验

关于我们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4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