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 近日,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总工会劳动争议诉裁调工作室收到元宝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委派调解函,委派调解申请人张某与被申请人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
接案后,调解员立即仔细阅卷,认真研判,对案件发生全过程做详细分析,总结出案件疑点问题。鉴于案件双方当事人因工作和疫情原因,无法到现场调解,调解员采取线上调解方式,联系双方申请人依法问询,倾听双方的陈述和答辩,查清了案件的基本事实,并归纳出案件无争议事实和争议焦点,即双方对于依法解除劳动关系事实无争议,对被申请人以解除劳动合同为由,拒绝支付申请人在职期间被扣除的延期工资,成为本案的争议焦点。
调解员从情、理、法的不同角度,与被申请人耐心沟通,依理释法,讲解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明确了被申请人应该承担的给付责任,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了被申请人给付申请人延期工资的时间及给付工资数额9362.21元。
调解员在最短的时间内化解双方矛盾,减轻劳动者的维权诉累。调解申请人张某非常感慨地说:“太速度了,非常感谢你们。”
据悉,此案是元宝山区总工会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有效对接开展裁前工会先行调解模式后,线上调解成功的首例劳动争议案件。(李彩丽 窦颖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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