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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爷大妈,别听信这些花言巧语!

来源:沈阳日报
2022-07-01 13:44

  原标题:大爷大妈,别听信这些花言巧语!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 周贤忠 通讯员 曹佳、刘叶

  以老年人作为诈骗对象的犯罪行为屡禁不止,一方面因老年人年老孤独、缺少关爱,往往是诈骗分子的主要目标;另一方面是犯罪分子诈骗手段不断升级,诈骗手法令人防不胜防。自今年4月8日全国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来,沈阳两级法院全链条发力,以刑事审判为抓手,有序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截至目前,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理养老诈骗犯罪案件22件,已审结15件。本报选取其中2件典型案例,揭露其诈骗套路,提醒老年人谨防落入犯罪分子陷阱。

  案例1

  虚假拍卖 谎称有人高价购买

  2020年6月,为了实施诈骗犯罪,景某某(另案处理)成立了由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沈阳某文化交流有限公司,被告人安某某在该公司担任业务员。通过公司发放的被害人信息,使用“帮助拍卖藏品变现”“拍卖成功后退还保证金”等统一“话术”,与被害人联系,虚假介绍公司实力,以能帮助被害人高价拍卖藏品为由,引诱被害人将藏品带到公司,向被害人出具提前制作好的虚假意向买家,使被害人相信其藏品价值高,能够成功高价拍卖。被害人有委托拍卖意向后,被告人引诱被害人签订“委托合同”及“附加合同”,交纳高额保证金,并承诺交易成功后,将全额退还保证金。被告人收取保证金后,以各种理由搪塞拖延“拍卖”进度,直至被害人无法联络被告人,才发现该文化公司早已人去楼空。

  大东区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安某某伙同他人以帮助被害人拍卖藏品为由,骗取15名被害人拍卖保证金共计人民币43万余元,受害人绝大多数为60岁以上老年人,最大年龄82岁,被诈骗数额不等,最多的一位被诈骗10万元。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安某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同时责令被告人退赔赃款。

  案例2

  非法融资 承诺高额定期返利

  被告人韩某某、张某某等人以沈阳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名义,在未取得吸收资金资质的情况下,通过发放传单,投放电视、广播、网络广告,业务员推销,召开宣传会等方式,对外公开宣传理财项目,以“养老理财”的名义,承诺高额定期返利,吸引不特定群众投资股权、充值卡等理财项目,非法吸收资金。经审计,韩某某、张某某共非法吸收7名被害人资金185万余元。

  沈河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韩某某、张某某违反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吸收存款,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告人韩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被告人张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责令追缴被告人的违法所得,并按照同等原则分别发还投资人。

  法官提醒

  案例1中,犯罪分子未使用出售假货或诱导投资等常见的诈骗方式,而是用替被害人拍卖已有物品变现的方式骗取保证金,因藏品仍在自己控制之下,被害人的戒备心理大大降低。法官提醒,拍卖藏品要认准有资质的正规拍卖公司,在藏品未成交之前一般不会向卖家收取费用或仅收取少量合理支出。老年人参与收藏品投资或者拍卖时,不要轻信电话、网络、电视推销,谨防所谓“拍卖公司”“艺术品公司”的诈骗陷阱。

  案例2中,一些不法机构和个人打着“服务老人”“关爱老人”“养老服务”“健康养老”的旗号招摇撞骗,以“高利息、高回报”为诱饵实施非法集资活动,给老年人造成严重财产损失和精神伤害。法官在此提醒老年人,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在日常生活中提高警惕,不相信高利诱惑、不贪图蝇头小利、不轻信甜言蜜语、不透露个人信息;如果动用大额资金,多与子女商量,提前核实对方身份,不随意转账;注意防范高息理财、免费旅游、以房养老等新型诈骗形式,提高防骗能力,让诈骗分子无可乘之机。

责任编辑:姚怡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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