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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乡县四达有限公司:创建和谐劳动关系 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www.workercn.cn2014-08-13 14:07:52来源: 中工网——《河南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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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新乡县四达有限公司于1995年3月建立工会组织,是全省首家建立工会组织的民营企业,1996年在全省民营企业中首家签订了《集体劳动合同》,1998年在全省民营企业中首先建立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公司先后被评为“全国模范职工小家”、“省关爱员工先进企业”、“省模范职工之家”、省“安康杯”竞赛优胜单位、“省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等。具体做法如下:

  建立劳动关系保护机制,维护职工利益

  为了保障公司和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发展良好的劳动关系,公司首先成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小组”,制订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作规则》《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通过协商、座谈、职代会等形式,企业方与工会方签订了“集体劳动合同”“工资专项合同”,并上报县总工会和县人社局备案。公司建立工资分配集体协商制度和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基本工资制度确定以后,每年都能对企业工资水平、调整办法进行平等协商,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职工工资随企业发展和效益提高逐年增长,从没有发生拖欠、克扣工资现象,最大限度地保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调动了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公司着力于改善职工的生活福利,为创建和谐企业打好基础。伙食方面公司对职工每个月都有补贴费,并且还实行自助餐来减轻职工负担;福利待遇方面公司每月发给男职工每人10元、女职工每人11元的劳保福利津贴和生活日用品福利,并且年终一次性发给每个职工240元的福利费,车间的职工每月发手套和各工种保护工具,并且夏天有高温补助,冬天有取暖补助;公司还努力完善女职工保障措施,做好女职工的“五期”保健工作。公司女工委员会积极配合企业行政加强对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知识的培训,宣传女职工卫生保健及妇科病防治知识,增强女职工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公司不安排国家规定的怀孕女职工身体不相适应的工种,对怀孕7个月以上女职工从不拖延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产假期为3个月,产假期间工资照发;情况特殊的,可申请延长1~3个月;产假期满回公司上班的,从上班之日起90日内,每天给予上午1小时、下午1小时的哺乳时间,按正常出勤计。

  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安全生产,创造最佳企业效益

  为了安全生产、安全办公,公司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成立了由工会主席担任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安全生产检查小组。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手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设备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劳动用品发放制度”“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等一整套较为完善的劳动保护制度。制订了安全生产小组工作计划,通过定期检查,消除了一些隐患,并做好“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除了针对相应岗位发放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还定期组织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对新职工一直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对从事特殊岗位的职工,诸如电焊工、电工、配电房等,均要持证上岗,而且专门制定了“水电岗位操作规程”等。通过这些安全措施,使管理者和职工对安全生产有了全新的认识,整体安全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公司近几年来无重大事故发生,达到零事故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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