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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西安两地工会联手为农民工维权
//www.workercn.cn2015-06-02 10:22:35来源: 中工网--《陕西工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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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期一早上刚上班,西安市总工会信访室就接到一个热线电话,打电话的是四川巴中市巴州区的农民工孙小军。他在电话中激动地说:“我媳妇的工伤赔偿金已拿到了,感谢西安市总工会帮助我们农民工维权,帮我拿到了妻子的工伤赔偿金,给妻子看病不用发愁了。”

  农民工在山西打工受伤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女农民工李芝秀在某央企华北分公司(总部在西安)所属的太原市兴县某项目部工地打工。2013年7月5日,李芝秀在外管网水池施工时,不慎跌到水池口间50-60cm的缝隙中,工友们把她救出后及时送到县医院。因病情严重,后又转到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经过二十多天的治疗后出院,被诊断为腰1椎体骨折伴不全瘫。病人腰部打了6支钢钉,需要休养一年后才可取出钢钉。出院时,项目部付清了病人的住院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6万多元。

  出院后,李芝秀委托其丈夫孙小军与项目部经理张忠、副总经理郑欣签订了人身损害协议书,约定项目部一次性支付李芝秀后期治疗及其他费用8万元,由华北分公司直接汇入工程承包人王明的账户,再由王明代付给李芝秀。事后孙小军送媳妇李芝秀回家休息。

  农民工在四川申请维权

  眼看着一年多时间过去了,公司的赔偿金没有到位。孙小军多次到山西找项目部要钱,均无结果,工友们建议他找当地劳动部门。孙小军考虑到在山西人生地不熟,自己还要回家照料妻子,便回到四川,申请巴中市巴州区总工会帮他维权。巴州市巴州区总工会了解案情后考虑到距发事地点较远,又不熟悉情况,特打电话和西安市总工会信访室联系,请求西安市总工会信访室帮农民工维权,并发来传真资料。

  西安市总帮农民工拿到赔偿金

  接到兄弟省市的求助电话后,西安市总工会信访室领导非常重视,召开专门会议,研讨案情,并指派两名法律工作者专门负责协调处理此案。法律工作者即时和当事人联系,两天后,当事人李芝秀的丈夫孙小军从四川巴州来到西安市总工会信访室。经过了解,事情还比较复杂,华北分公司总部在西安,事发地在山西,农民工申请维权地在四川,一件简单的赔偿案涉及到三省三地。

  经过联系,当初和李芝秀签协议的项目部经理张忠、副经理郑欣还在山西,没有时间回西安,但他们都承认和李芝秀签协议之事,并强调,当初,李芝秀负伤,他们已报告分公司总部,和李芝秀签协议时总部答应给李芝秀的赔偿费由分公司总部承担,事后总部一直没有给项目部付这部分款,他们也无法兑现承诺。

  “皮球”从山西踢到了西安。工会法律工作者到驻西安的华北分公司总部了解情况。总部非常重视,派一名经理助理出面说明情况;分公司总部知道李芝秀受伤之事,同意由项目部和李芝秀签订协议,并答应赔偿金由总部承担。因工程验收、结算等原因,直到2015年元月,公司才付给工程承包人王明550多万元,其中注明有赔偿款8万元,并以工程预(结)算书为证。工会法律工作者指出:不管什么原因,没有按时给农民工付款,都属违约,公司应负违约责任。分公司领导承认责任在公司,他们向李芝秀夫妇表示歉意。经过协商,华北分公司同意经西安市总工会职工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化解矛盾。

  4月1日,西安市总工会信访室约孙小军和华北分公司两名负责人来到工会信访室,经协商,双方达成协议:一、2015年4月1日至4月3日,由分公司总部将后期医疗费2万元汇入原合同乙方王明账户:二、2015年6月30日前,分公司将剩余的6万元医疗费一次性汇入原合同乙方王明账户,由王明付现金给李芝秀,双方签字后协议生效。

  因为要照顾妻子,孙小军签完字就赶回四川老家。工会信访室的同志还不放心,多次打电话询问他拿到钱没有?接到孙小军的电话后大家才放下心。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张来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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