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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应该知道的十大特殊保护(上)
//www.workercn.cn2016-03-07 14:40:05来源: 中工网——《劳动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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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度痛经可休假 单位无权扣工资

  28岁的郑女士有痛经问题,说起来就皱眉头:“有时能难受到呕吐,每次来月经只能请病假。”她去医院看病,医生说像她这种腹痛按规定只能开一天病假,她很无奈:“本来就很难受了,我不能再为开假条每天往医院跑吧?反正都是扣钱,幸好单位的女经理能理解我,每次都给准假。”

  据了解,有痛经现象的女职工不少,但很多由于情况不是特别严重或者领导为男性的,一般不好开口请假。据报道,今年3月1日起安徽省将施行“痛经假”,郑女士既高兴又遗憾:“该规定指出,女职工因月经过多或者痛经不能正常上班的,单位要根据医疗机构证明安排她们休息1至2天。这个规定太好了,在安徽上班的女职工有福气了。但我们在北京打工的人,可以享受什么政策呢?”

  褚军花解答:北京的女职工也能休痛经假。早在1993年,卫生部、劳动部、人事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等五部门就联合颁布《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目前仍然有效。其中第7条第4款规定,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但该规定出台后,由于因此请假的人少,所以此条款一直鲜为人知。

  另外,这种情况属于带薪休假。只要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女职工就可以持此证明向单位申请休痛经假。

  女工有权享婚检 单位应做好普及

  27岁的马女士是四川人,大专毕业后就在北京打工,一直没找到理想男友。“在我们老家,我这个年龄的女孩早就结婚有娃了,每次回去,家里人都催我赶快嫁出去。”她说,去年初经人介绍认识了29岁的江苏籍男子。见了几回面后,马晓艳觉得对方很少说话太过木讷,就打算断了来往。不料对方父母找到她百般殷勤,说家里就这么一个儿子,从小被父母宠姐姐们爱的,比较老实,但以后肯定对媳妇百依百顺。

  马女士觉得在理,便答应嫁给对方。在国庆节领结婚证前,同学建议他们去做婚检,她觉得不好意思就没去。婚后不久,两口子发生口角,她发现对方精神异常,经常发呆发愣、外出游荡,有时一整夜也不回家。这时她才知道,对方患有遗传的精神分裂症,医生表示,在没有治愈的情况下不能结婚生育。马女士顿时五雷轰顶,不知以后的日子该怎么过。

  据了解,婚检不是结婚领证的必经程序,所以一些人由于羞涩或嫌麻烦就放弃了。

  褚军花解答:为了向公民提供优质保健服务,提高生活质量和出生人口素质,法律规定女职工享有婚前保健服务。《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第8条规定,用人单位对欲婚女职工必须进行婚前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及咨询,并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及指导。然而,很多企业不太了解这一规定,因此,用人单位应把这项工作纳入正常业务范畴,让那些即将结婚的女职工能享受到该权益,避免再度出现马女士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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