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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津贴 这把“保护伞”撑起了吗?
//www.workercn.cn2015-07-28 10:01:50来源: 中工网——《四川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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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篇

  加强立法源头

  堵住高温津贴发放不到位的“重灾区”

  7月20日至22日,记者调查采访发现,国企、事业单位等高温发放都能到位,有的企业用绿豆汤、西瓜、荷香正气液等防暑降温用品代替高温补贴,大部分私企、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成为高温津贴发放不到位的“重灾区”。我省法律人士及专家建议,加强立法,从源头治理高温津贴发放不到位“重灾区”。

  落实不力,中小企业成“重灾区”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我省各地也都有相应的高温补贴标准。如成都市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8至10元,清凉饮料不能抵高温津贴。

  我省各地执行高温补贴政策已经有多年,为什么政策落实不到位呢?省人社厅相关人士表示,劳动者不愿意冒着失业的风险来举报,高温补贴政策并非带有强制性,都是导致高温补贴难以执行的原因。

  欢迎举报,提高维权意识

  省人社厅相关人士称,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我省自2007年实施高温津贴制度,目的是为了保证职工在夏季高温(当地日最高气温35摄氏度)环境中安全生产和身体健康。这是劳动者应得的权利,不容忽视和侵犯。

  省人社厅相关人士表示,劳动者如果没拿到高温津贴,应有维权意识,欢迎劳动者及时向当地人社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也可向工会反映情况,必要时可申请劳动仲裁或到法院起诉,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建议立法,源头参与维权

  7月以来,省总工会对全省防暑降温工作进行督查,切实维护职工群众安全健康权益。省总工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全省各级工会要积极开展“送清凉”活动,为高温一线作业职工购买必要的防暑降温用品和设备,特别要定期到农民工相对集中的工地、厂房等进行走访慰问。同时,强化对用人单位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监督检查,主要检查内容包括工作安排是否科学,作息时间是否合理,作业场所是否安装并运行必要的防暑降温设备和安全卫生防护设施,职工是否按规定配戴劳动保护用品,高温津贴是否按规定足额发放。“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提出建议并督促用人单位落实整改,用人单位拒绝不改正的要提请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处理。”该负责人介绍,各级工会还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开展夏季高温天气作业、高温作业的企业、岗位和职工数摸底工作,建立健全职工夏季防暑降温劳动保护基础数据库,为做好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下的夏季劳动保护工作献言献策。

  谈起高温津贴落实不到位,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顾全丁认为,高温津贴不是目的,只是一种手段,不是说用人单位发放了高温津贴,就可以让劳动者在高温环境下工作。比如,当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就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而不是通过发放高温津贴的方式让劳动者继续劳动。因此,政府相关部门要主动监管、排查,在推动用人单位落实防暑降温措施方面下狠招、出实招,才能让高温下的劳动权利保障落到实处。

  省社会科学院助理研究员郑文睿建议进一步加快立法步伐,明确各有关职能部门在高温劳动保护中的监督管理责任,以及单位违反高温劳动保护条款所承担的法律责任,规定视情况可作出罚款、暂停营业、行业禁入等处罚措施,从源头治理高温津贴发放不到位的“重灾区”。(向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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